今天我將打破寫作的兩項原則。

第一,同一篇文章不寫二遍。
第二,就是……沒有第二。

接下來,就是重現「98年公務人員初等特考」國文作文的時刻,我要把在這次考試裡寫下的作文呈現於此。

在這之前,我有幾點聲明:
1. 我沒有高尚情操。
2. 迫於時間,我必須想到甚麼就寫甚麼。
3. 這是個不實際的文章。

如果有人耐心看完後,想批評我矯情,請先看完聲明。我知道擔心這點是多餘的,因為沒有人會想來看。

我們下篇分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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